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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馆安全制度
2012-12-26 13:32  

  图书馆收藏的文献资料均属易燃物品,图书馆属重点消防单位。为保证图书馆的安全,确保国家财产免遭损失,特制定以下制度。
  1、在学院综合治理办公室和图书馆党政领导下,各部(室)主任负责本部(室)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,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,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解决。
  2、馆内严禁一切用火,严禁吸烟,严禁在馆内存放易燃、易爆及其它可燃物品。消防控制人员应定期检查消防设施,确保消防器材处于正常工作状态。
  3、严禁随意拉联电线,严禁超负荷用电。
  4、经常检查各种电器设备,发现故障及时维修。
  5、下班前,工作人员必须对所在书库、阅览室、工作室进行认真检查,切断电源,关闭水源,关好门窗,防止造成灾害事故。
  6、在放寒、暑假及节假日闭馆期间,由馆办公室统一安排值班人员,做好防盗安全工作。
  7、工作人员必须妥善保管好各自书库、阅览室、工作室的门锁钥匙,若不慎丢失,应及时采取措施,防止物品失窃。
  8、职工退休、调离(包括馆内调整)时,应交回原所在书库、阅览室、工作室的门锁钥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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